13384927386 / 13384927386

您暂无未读询盘信息!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时事聚焦

严禁以联合体等名义招生!2021陕西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

所属分类:时事聚焦    发布时间: 2021-04-20    作者:admin
  分享到:   
二维码分享

人民网西安4月20日电 (邓楠)19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相较于往年增加了两项要求:

一是要求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二是要求招生流程简洁优化,各市、县(区)要通过各种方式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要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

针对社会关心的免试就近入学问题,《通知》要求,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免试’是指全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就近’是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区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招生。”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到。

《通知》特别强调了义务教育招生“十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通知》公布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投诉电话,并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导,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招生进行监督,常态化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导。

本文转载自人民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13384927386

公司邮箱:

newovay@163.com
西安浐灞生态区浐河东路1688号智慧树24栋1单元303室
Copyright © 西安新澳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2021002967号  网站地图  RSS   XML   城市分站: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山西  技术支持:
万家灯火